
经依法审查查明:2017年,李某某(另案处理)通过微信,以民族资产解冻、精准扶贫、一带一路、慈善扶贫基金会等项目为借口,组建环宇纵队等组织,并逐步组建多个下辖的军团,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内允诺投资人投入少量钱款,待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后,投资人会获得数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。
在环宇纵队总部内,张某、王某、余某某、胡某某、马某某(另案处理)是专门财务管理人员,负责收取下辖军团转入的投资款。
2017年11月,仇某某被李某某任命为环宇纵队河北军团的军长,文某某任河北军团副军长,高某为政委,丁某某为副政委,高某某为军团财务,金某某为办公室主任,黎某某军团总参谋长,郎某某为副总参谋长,彦某某为军团宣传副部长,柴某某、孙某、陈某、白某某为河北军团下辖的团队,王某某属于孙某团队成员,何某属于柴某某团队的财务人员。
上述人员在该军团内各负其责,在收取微信群内投资人投入的钱款后,分别转入军团的财务人员账户,或是直接转入环宇纵队总部财务人员指定的账户。
具体犯罪事实如下:仇某某管理的河北军团,通过成员各自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里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等项目,共吸收佛山市顺德区人刘某某等多名投资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16035510.84元。
王某某属于孙某团队成员,孙某团队通过下属成员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里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等项目,共吸收投资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1881158.5元。
何某属于柴某某团队成员,柴某某团队通过下属成员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里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等项目,共吸收投资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1868780.7元。
陈某通过下属成员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里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等项目,共吸收投资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1980700.8元。
白某某通过下属成员成立微信群,并在群里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等项目,共吸收投资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583413元。
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上述各14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;白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